猶太人大屠杀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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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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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帝国(精简文章)
纳粹的崛起宣告了魏玛共和国(一战后在德国成立的议会制民主政权)的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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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犹主义(精简文章)
反犹主义意为歧视或仇恨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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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解决(精简文章)
纳粹将灭绝犹太人的计划命名为“最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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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主义:概述(精简文章)
种族主义者相信,从生物学的角度讲,内在的、遗传的特性可以决定人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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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欧洲战场(精简文章)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全世界估计有 5,500 万人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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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犯(精简文章)
党卫军(纳粹政权的精英卫队)成员是“最终解决”(屠杀欧洲犹太人)计划的主要执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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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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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屠杀(精简文章)
大屠杀是指纳粹政权及其帮凶对将近六百万犹太人展开的有系统、有组织、有国家支持的迫害和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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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都(精简文章)
“隔都”这一名词起源于 1516 年建立的威尼斯犹太人区,当时的威尼斯政府强迫威尼斯犹太人在这个地方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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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粹集中营(精简文章)
1933 至 1945 年间,纳粹德国共建立了大约两万座集中营,用以关押数以百万计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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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犹暴动(精简文章)
反犹暴动 (Pogrom) 是一个俄语单词,意为“使用暴力肆意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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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行动队:流动屠杀分队(精简文章)
特别行动队(流动屠杀分队)是一支主要由纳粹德国党卫军和警察组成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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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气屠杀行动(精简文章)
为实施大规模屠杀,纳粹于 1939 年底开始进行毒气实验,他们利用化工制造的纯一氧化碳气体杀害精神病患者(“安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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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杀中心(精简文章)
纳粹建立屠杀中心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大规模屠杀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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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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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的构成(精简文章)
尽管纳粹及其帮凶将犹太人作为主要攻击目标,但出于种族或意识形态方面的原因,其他群体也受到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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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屠杀期间的妇女(精简文章)
纳粹政权经常对妇女(包括犹太和非犹太妇女)进行残酷迫害,这种迫害有时是专门针对女性受害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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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屠杀期间的儿童(精简文章)
在大屠杀时代,儿童是一个尤为脆弱的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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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乐死计划(精简文章)
“安乐死”(字面意思是“良性死亡”)指使长期患病或身患绝症的人无痛死亡而避免遭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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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弗兰克(精简文章)
安妮•弗兰克是在大屠杀期间遇难的一百多万犹太儿童中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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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救和抵抗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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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民(精简文章)
1933 年至 1945 年间,从德国和奥地利移居国外的犹太人超过 34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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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救活动(精简文章)
尽管大部分欧洲人和其他人对大屠杀中的犹太人被害持冷漠态度,还是有些欧洲国家的人和各种宗教背景的人冒着生命危险营救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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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太抵抗运动(精简文章)
虽然犹太人是纳粹暴政的主要受害者,但他们同样会通过集体或个人的力量,以各种方式反抗纳粹的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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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犹太人抵抗运动(精简文章)
1933 年至 1945 年间在德国国内和被占领土上,各种团体针对纳粹政权的抵抗运动风起云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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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和大屠杀(精简文章)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营救犹太人和其他纳粹受害者并不是美国政府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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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屠杀的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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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纳粹集中营(精简文章)
盟军部队在对纳粹德国发起一系列攻势后挺进欧洲大陆,同时开始解放沿途遇到的数以万计饱受饥饿和疾病折磨的集中营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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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犯审判(精简文章)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法庭和国内法庭对被控战犯进行了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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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精简文章)
战后最著名的战犯审判是国际军事法庭对德国主要军官的审判,于 1945 年 11 月 20 日在德国的纽伦堡正式开庭,距德国投降仅仅只有六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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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屠杀结束后(精简文章)
1945 年,当盟军进入纳粹集中营后,映入他们眼帘的是纳粹大屠杀的铁证 – 成堆的尸体、骸骨和尸体焚烧后的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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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族灭绝(精简文章)
“Genocide”(种族灭绝)这一英文专有名词在 1944 年以前并不存在。